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號)以及《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3號))的要求,現將《濟南高新東區彩虹湖公園東側體育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濟南高新東區彩虹湖公園東側體育用地地塊(以下簡稱“目標地塊”),位于濟南高新區孫村街道,經十東路以北、科創路以南、春暉路以東,地理中心坐標為東經 117°17′40.32″,北緯 36°40′21.04″,地塊總占地面積為 80412㎡。
根據現場踏勘以及人員訪談調查,目標地塊歷史上為新村村址及農田和一條水泥馬路(三星路),農田種植作物為玉米、小麥,局部種植少量楊樹。目前目標地塊內是閑置用地,地塊內為先前拆遷造成的建筑垃圾,局部種植少量楊樹。根據濟南市孫村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目標地塊后期擬變更為體育用地。
受濟南東拓置業有限公司委托,山東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四地質大隊(以下簡稱“本單位”)對本地塊開展了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工作。本單位于 2023年 6 月 19日完成了本次調查工作的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工作,2023年6月21日完成了現場快篩工作。依據資料搜集成果、現場踏勘調查、污染可能性分析等調查分析結果,本單位編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二、污染狀況
經過對目標地塊歷史資料的查詢,目標地塊歷史上主要為宅基地、農田和馬路,用地性質未發生改變,農田種植玉米、小麥,使用農家肥并輔以少量氮磷鉀復合肥,殺蟲劑主要使用易降解、低殘留的吡蟲啉,使用劑量較小。
現場踏勘表明本地塊內沒有有毒有害物質的產生和儲存,也沒有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堆放場所,踏勘期間未發現明顯受到污染和有明顯異味的區域。
人員訪談表明地塊內歷史使用情況簡單,地塊內無企業,周邊地塊存在的企業產生的污染物均達標排放,對目標地塊內影響較小。
通過人員訪談、資料收集,對地塊內各使用功能區進行布點,采樣進行快速檢測,一共設置21個土壤快篩點和1個清潔對照點,共采集22個土壤樣品進行快篩,將地塊內各快篩點的結果與地塊外清潔對照點進行比較,結果顯示地塊內土壤的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的含量與地塊外清潔對照點處于同一水平,不存在數值有較大波動或異常值情況。
三、結論和建議
目標地塊內的土壤狀況較為良好,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本階段工作可以結束,地塊可以作為規劃的體育用地。
本次調查結論是基于現有規劃條件下形成的,建設單位應按照現有規劃對本地塊進行開發建設。若規劃發生改變,需重新對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進行調查和評估,以確保本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相應規劃要求。
委托單位:濟南東拓置業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山東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四地質大隊
聯系人:高延順
電話:18853182766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