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號)以及《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3號))的要求,現將《起步區崔寨片區會展中心三期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起步區崔寨片區會展中心三期項目,位于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崔寨街道,黃河大道以東、會展北路以南、會展南路以北,地塊四至范圍為:東至史家塢路,南至會展南路,西至會展中心,北至會展北路,地理中心坐標為東經117.11802°,北緯36.83526°,地塊總占地面積為304000m2。
根據現場踏勘以及人員訪談調查,目標地塊歷史上一直為村莊宅基地、農田和蔬菜大棚,其中農田種植玉米、小麥,蔬菜大棚種植西紅柿、芹菜、蕓豆等,使用性質未發生改變。2019年地塊西側的蔬菜大棚全部拆除,西南側的蔡馬村也全部拆遷,并開始建設會展中心。2021年之后,地塊東側的史家塢村全部拆遷,農田和蔬菜大棚還有部分在使用。2024年后大部分農田棄耕、蔬菜大棚閑置,局部區域農田和蔬菜大棚處于耕種狀態,等待下一步開發。地塊內整體地勢較平坦,土壤環境良好。
根據最新規劃,目標地塊擬變更為圖書展覽用地和商業用地,其中圖書展覽用地屬于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號)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及《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3號))第五十條“建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一)用途擬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二)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監測和現場檢查中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該地塊用途擬變更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因此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
受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委托,山東正維勘察測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單位”)對本地塊開展了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工作。本單位于2025年3月16日至25日完成了本次調查工作的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工作,于2025年3月26日完成了現場快篩工作。依據資料搜集成果、現場踏勘調查、污染可能性分析等調查分析結果,本單位編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二、污染狀況
經過對目標地塊歷史資料的查詢,表明地塊內及周邊歷史溯源清晰,目標地塊一直是農田、拆遷村址,農田內種植玉米、小麥和蔬菜大棚,蔬菜大棚內主要種植西紅柿、芹菜等,耕地種植期間主要使用農家肥和除草劑,使用劑量較小,基本不會對目標地塊產生影響。
地塊周邊基本以農田和拆遷村址為主,無生產類企業分布,不涉及生產三廢排放,并且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或危險化學品等的使用和銷售,也不存在污水處理設施等,對周邊環境基本無影響。
在地塊內共設置了32個土壤快篩點,在地塊南側、北側各設置1個清潔對照點,共采集34個土壤樣品進行快篩,其快篩結果表明地塊內土壤的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的含量與地塊外清潔對照點基本處于同一水平。
結合《關于印發濟南市農用地轉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濟環函[2020]107號)文件,目標地塊歷史使用情況不符合其中的8種情況。
綜上所述,目標地塊內的土壤狀況較為良好,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本階段工作可以結束,地塊可以作為規劃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三、結論和建議
目標地塊內的土壤狀況較為良好,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本階段工作可以結束,地塊可以作為規劃的圖書展覽用地和商業用地。
本次調查結論是基于現有規劃條件下形成的,建設單位應按照現有規劃對本地塊進行開發建設。若規劃發生改變,需重新對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進行調查和評估,以確保本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相應規劃要求
委托單位: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
編制單位:山東正維勘察測繪有限公司
聯系人:由紅芝
電話:19588937109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