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號)以及《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3號))的要求,現將《起步區太平水庫安置區(一期)A-1、A-2、A-3、C-1、C-3、C-7、BX-1、CX-1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起步區太平水庫安置區(一期)A-1、A-2、A-3、C-1、C-3、C-7、BX-1、CX-1地塊(以下簡稱“目標地塊”),位于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太平街道,濟南國際標準地招商產業園濟太路以北,謝胡路以東。地塊四至范圍為:東至農田,南至農田、在建工地,西至謝胡路,北至農田,地理中心坐標為東經117.07175°,北緯36.98025°,地塊總占地面積為276862㎡,其中A-1地塊占地面積為44918㎡、A-2地塊占地面積為36394㎡、A-3地塊占地面積為37635㎡、C-1地塊占地面積為23406㎡、C-3地塊占地面積為40765㎡、C-7地塊占地面積為7224㎡、BX-1地塊占地面積為76322㎡、CX-1地塊占地面積為10198㎡。
根據現場踏勘以及人員訪談調查,目標地塊權屬于鄺家村和大邿城村,歷史上主要為農用地,農田內種植作物為玉米、小麥,2010年C-3地塊南側、C-7地塊、CX-1地塊、C-1地塊內修建蔬菜大棚,大棚內主要種植西紅柿、甜瓜等,2013年CX-1地塊、C-1地塊內的大棚拆除,2021年濟南城市建設集團、中國建筑五局在A-3地塊內搭建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太平安置區項目部,2022年A-3地塊東側新建太平安置區,基坑開挖產生的堆土暫存在A-3地塊北側,2023年C-7地塊內大棚拆除,地塊內恢復種植玉米、小麥。地塊內的使用歷史基本變化不大,目前除A-3地塊外,其余地塊農田目前還在耕種。
根據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委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關于起步區太平水庫安置區(一期)BX-1、CX-1、C-7地塊用地規劃意見的函》(濟起管規劃意見函〔2023〕41號)》、《關于起步區太平水庫安置區(一期)A-1、A-2、A-3、C-1、C-3地塊用地規劃意見的函》(濟起管規劃意見函〔2023〕50號),目標地塊擬變更為居住用地、中小學用地、服務設施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其中A-1地塊、A-2地塊、A-3地塊、C-1地塊、C-3地塊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BX-1地塊用地性質為中小學用地、CX-1地塊用地性質為服務設施用地、C-7地塊用地性質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號)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及《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3號))第五十條“建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一)用途擬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二)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監測和現場檢查中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該地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用地、中小學用地、服務設施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
受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委托,山東正維勘察測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單位”)對本地塊開展了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工作。本單位于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完成了本次調查工作的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工作,于2024年5月6日完成了現場快篩工作。依據資料搜集成果、現場踏勘調查、污染可能性分析等調查分析結果,本單位編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二、污染狀況
經過對目標地塊歷史資料的查詢,表明地塊內及周邊歷史溯源清晰,地塊一直是農田,農田種植玉米、小麥,2010年~2013年期間C-3地塊南側、C-7地塊、CX-1地塊、C-1地塊內修建蔬菜大棚,大棚內主要種植西紅柿、甜瓜等。農作物種植期間主要使用農家肥搭配少量氮磷鉀復合肥、除草劑、殺蟲劑,使用劑量較小且具有易降解、低殘留的特性,對目標地塊影響有限。2021年A-3地塊內搭建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太平安置區項目部,2022年A-3地塊北側堆放地塊東側太平安置區項目建設前期基坑開挖產生的堆土,堆土來源明確,項目部內員工辦公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處理妥當,對目標地塊土壤環境影響較小。
地塊周邊主要以農田為主,地塊南側鄺家村拆遷后,周邊處于閑置狀態。地塊西南方向、西側分布有多家企業,經過調查分析,企業的生產工藝較簡單,產生的污染物基本全部達標排放,并且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或危險化學品等的使用和銷售,也不存在污水處理設施等,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在地塊內共設置了67個土壤快篩點,在地塊東北方向和東側各設置1個清潔對照點,共采集69個土壤樣品進行快篩,其快篩結果表明地塊內土壤的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的含量與地塊外清潔對照點基本處于同一水平。
結合《關于印發濟南市農用地轉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濟環函[2020]107號)文件,目標地塊歷史使用情況不符合其中的8種情況。
三、結論和建議
目標地塊內的土壤狀況較為良好,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本階段工作可以結束,地塊土壤環境狀況滿足居住用地、中小學用地、服務設施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的開發規劃要求。
本次調查結論是基于現有規劃條件下形成的,建設單位應按照現有規劃對本地塊進行開發建設。若規劃發生改變,需重新對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進行調查和評估,以確保本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相應規劃要求
委托單位: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
編制單位:山東正維勘察測繪有限公司
聯系人:由紅芝
電話:17864388602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