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號)以及《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3號))的要求,現將《大橋片區大橋安置東區(二區)三期C-1-2、C-2-2、C-5、C-6、C-8-1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大橋片區大橋安置東區(二區)三期C-1-2、C-2-2、C-5、C-6、C-8-1地塊(以下簡稱“目標地塊”),位于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大橋街道,縱三路以東,橫一路以南,縱四路以西,橫二路以北,地理中心坐標為東經117.02980°,北緯36.79116°。地塊總占地面積為96845㎡(合145.27畝)。
根據現場踏勘以及人員訪談調查,目標地塊歷史上權屬于尹店村。C-1-2地塊歷史上為尹店村村民住宅及農田,農田在耕種期間主要種植作物為玉米、小麥;C-2-2地塊、C-5地塊、C-8-1地塊歷史上為尹店村村民住宅;C-6地塊歷史上原為水塘及農田,農田種植玉米、小麥,水塘主要用途為農田灌溉,有村民從事養魚活動,養殖規模較小,并且養殖時間較短。2014年地塊內水塘回填,回填土使用周邊農田土,2015年在地塊內成立加工作坊,從事家具制造和門窗加工,企業一直經營至2019年后停產。2019年尹店村拆遷,村內村民住宅全部拆除,2022年地塊南側廠房全部拆除。目前目標地塊處于閑置狀態,地塊內大部分建筑垃圾已清運,地塊內無外來客土,部分地面利用防塵網苫蓋,地塊四周已設置圍擋。
根據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步區管理委員會建設管理部發布的《關于先行區大橋片區大橋安置東區(二區)三期用地規劃條件及設計要求的函》(濟先建設規管函〔2021〕30號),目標地塊后期擬變更為居住用地及居住服務設施用地。其中C-1-2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C-2-2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C-5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C-6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C-8-1地塊規劃為居住服務設施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號)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及《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3號))第五十條“建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一)用途擬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二)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監測和現場檢查中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該地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用地及居住服務設施用地,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
受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委托,山東正維勘察測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單位”)對本地塊開展了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工作。本單位于2023年11月14日完成了本次調查的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工作,于2023年11月16日完成了現場快篩工作。依據資料搜集成果、現場踏勘調查、污染可能性分析等調查分析結果,本單位編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二、污染狀況
經過對目標地塊歷史資料的查詢,表明地塊內及周邊歷史溯源清晰,目標地塊歷史使用情況主要為目標地塊歷史上權屬于尹店村。C-1-2地塊歷史上為尹店村村民住宅及農田,農田在耕種期間主要種植作物為玉米、小麥;C-2-2地塊、C-5地塊、C-8-1地塊歷史上為尹店村村民住宅;C-6地塊歷史上原為水塘及農田,農田種植玉米、小麥,水塘主要用途為農田灌溉,水塘內有村民從事養魚活動,養殖規模較小,并且養殖時間較短。2014年地塊內水塘回填,回填土使用周邊農田土。2015年在地塊內成立門窗、家具加工作坊,一直經營至2019年后停產。2019年尹店村拆遷,村內村民住宅全部拆除,2022年地塊南側廠房全部拆除。地塊內無外來客土。目前目標地塊處于閑置狀態。
現場踏勘表明本地塊內沒有有毒有害物質的產生和儲存,也沒有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堆放場所,踏勘期間未發現明顯受到污染和有明顯異味的區域。
人員訪談表明地塊內歷史使用情況簡單,地塊內歷史上農作物種植過程中使用農家肥并輔以少量氮磷鉀復合肥,殺蟲劑主要使用易降解、低殘留的吡蟲啉,使用劑量較小,對目標地塊內影響較小;水塘回填后成立加工作坊,從事門窗、家具加工,工廠運營期間,場內地面均有硬化,生產期間產生的廢氣經處理后達標排放,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污水管網,固廢有指定單位回收處理,對地塊內土壤質量基本不會造成污染影響。周邊地塊歷史上存在的企業有門窗、家具加工作坊、倉庫養牛場,產生的污染物均達標排放,且位于目標地塊側風向,對目標地塊內影響較小。
結合現場踏勘獲取地塊的地層信息及水文地質條件,地塊地層主要為表層耕土或雜填土,下層為粉土和粉質黏土;地下水類型為第四系孔隙潛水,地下水位埋深1.59~ 1.71m,平均埋深約1.66m,地下水主要靠大氣降水及地下逕流補給,排泄方式主要為農業開采、蒸發以及地下逕流,地下水流向為自東南向西北。
通過人員訪談、資料收集,對地塊內各使用功能區進行布點,采樣進行快速檢測,一共設置45個土壤快篩點和1個清潔對照點,共采集46個土壤樣品進行快篩,將地塊內各快篩點的結果與地塊外清潔對照點進行比較,結果顯示地塊內土壤的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的含量與地塊外清潔對照點處于同一水平,不存在數值有較大波動或異常值情況。
目標地塊內的土壤狀況較為良好,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本階段工作可以結束,地塊可以作為規劃的居住用地和居住服務設施用地。
三、結論和建議
目標地塊內的土壤狀況較為良好,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本階段工作可以結束,地塊可以作為規劃的居住用地和居住服務設施用地。
本次調查結論是基于現有規劃條件下形成的,建設單位應按照現有規劃對本地塊進行開發建設。若規劃發生改變,需重新對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進行調查和評估,以確保本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相應規劃要求。
委托單位: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
編制單位:山東正維勘察測繪有限公司
聯系人:由紅芝
電話:17864388602
2023年11月